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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6年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6年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海发改【2017】11号批复单位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2016年海丰县
项目名称 2016年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海发改【2017】11号
批复单位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6年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拟建的 2016年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境内。

2.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5200亩,工程造价约658.7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36.68万元,不可预见费22.02万元作不可竞争费用)。

2.3、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3.2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为2017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被委托人须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且终审通过下载件的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水利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以便核验。

(8)根据粤水建管【2013】182号文关于《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省外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未录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得参加该工程的投标活动。省外企业报名时提供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中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中【从业人员】信息公布并经终审通过的网络截页图复印件。

(9)近五年内(即2012年至今)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的工程造价为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材料)。

(10)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11)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有效证件)亲临到招标单位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签署承诺书。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各人劳动合同、社保及身份证原件备查;同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提电话)。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边县国土资源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2号

邮政编码: 516400 邮政编码: 5164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人: nname w:st="on" produid="黎">黎先生

电 话: 0660-6810896 电话: 0660-6225138 15019584604

传 真: 0660-6602616 传真: 0660-6865280

2017 9 23

相关附件1附城施工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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