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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招标方案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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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肇庆供电局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1190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投标有效期:120天(日历日)。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1.10.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设置1个标包:肇庆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肇庆北岭培训点电气实训场试验仪器购置

1

/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名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采购标的物的经营权限。报名者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具备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

3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与标的物相关业绩并运行良好记录,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报名标的合同。

4

注册资本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④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6

近一年内在网省公司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发文为准):

①有虚假投标行为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②同类设备/材料在网省公司内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7

近一年内在网省公司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发文为准):

①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②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8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名及招投标活动:

①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且同一标包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进行投标。

②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参与投标活动。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2.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9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已中标肇庆供电局物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于本项目投标的,必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支付清所有拖欠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拒绝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交缴纳标书费信息:

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不收现金、支票与不允许现场刷卡),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上传汇款回单(投标人汇款前应根据本公告资格要求及采购清单要求核实是否具备报名条件,标书费一经转入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一律不予退还):

1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肇庆工商银行南方分理处/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2017031319200001747

2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谭烨:0758-29777864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包括投标人税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事由:“ 项目标书费(标X)”。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以电子方式发送到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或以纸质方式发放领取,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9月23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88号肇庆供电局709会议室 。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单独提交,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与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6)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烨 联系电话:0758-2977864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七巷35号景德路昊业商务大厦102室。

8. 监督和投诉

9.

10.

11.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8-29768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qgdjsb@126.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购: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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