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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蕉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17]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00号后原县交通运输局的交通培训学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1656平方米。内设:老年养老公寓、孤儿、荣残军人等住房、护理室文娱活动室、厨房、饭厅、监控室等。预算总投资为610.6万元。计划工期为12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的须提供单位聘书);④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⑤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7年5月、6月、7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⑥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⑦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以及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打印网页截图);⑧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⑨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注: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除资质证书外)。①~⑧项依序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标注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箱、固定电话及传真、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蕉岭县住建局五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9日9:30时至10月03日16:00时到蕉岭县民政局(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2号)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9:30时,提交到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蕉岭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蕉岭县蕉城镇桂岭大道中19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3-788831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036127、38036642(传真)
日期: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