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六里坪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编号:XLG03[2017]023。本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承发改投资[2016]259号对该项目的投资计划的通知,向兴隆县发展改革局申请核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配套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六里坪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为兴隆县兴隆镇六里坪村,新建业务用房1座,地上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58.82㎡,建筑高度7.21m,设计使用年限50年。(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IC卡编码。
3.2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潜在投标人需同时于2017年9月25日9时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9时
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森林公-安局
地 址:兴隆县兴隆镇
联系人:徐亚昆
电 话:1333314838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王誉衡
电 话:0314-2527916 1378539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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