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批准文号为呼赛发改字【2016】159号备案,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大数据可视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编号:0730-176032NM0157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
工程配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投运及新的交易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开展内蒙古交易建设中心同步建设工作,建设完善的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和配套辅助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2、硬件设备必须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3、投标方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方须具备软件成熟度CMM/CMMI-3及以上资质;
5、投标方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6、投标方须具备数据可视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7、投标方近三年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电网电力交易系统或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视化应用至少三个建设业绩;
8、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015和2016年的总实收资本不能低于2000万元;
9、投标方须具有2014、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方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服务器、交换机、工作站、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
11、投标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同一包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方同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投标方处于破产状态;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 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 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 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 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 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
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兴安丽景写字楼2号楼1002室
5、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兴安丽景写字楼2号楼1002室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7、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方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方须具备软件成熟度CMM/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
(7)投标方须具备数据可视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8)投标方近三年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电网电力交易系统或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视化应用至少三个建设业绩;
(9)投标方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服务器、交换机、工作站、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
(10)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全额支付,只收取现金、支票或电汇。中标服务费以最终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计取,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內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取费规定的相关招标费率计算。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兴安丽景写字楼2号楼1002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高尚(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471- 5255003
邮 箱:18686028815@163.com
廉洁监督投诉邮箱:nmdlzbgl@163.com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 塔拉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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