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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中的光伏组件支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中的光伏组件支架进行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中的光伏组件支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竞谈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的光伏组件支架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东部。

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0MWp,由61.6MW方阵组成,每个方阵280串电池组串,每串电池组件由22块单晶硅285Wp电池组件组成,1.6MW方阵实际容量为1.7556MWp,项目实际总装机容量为10.5336MWp

三、竞谈内容

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二期10MWp)项目的光伏组件支架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10天招标设备全部到货(由投标方根据工期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周期)。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等。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相同标的设备1个项目的业绩。供应商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证明业绩的材料必须是合同原件,其他无效)。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供应商(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竞谈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2日至2017926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 (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获取竞谈文件。

2、获取竞谈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生产制造竞谈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如标的物有生产许可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具有完善的质量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7)业绩合同(符合本公告中第五项第5条要求)。

七、资格审查

本次竞谈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谈判时由谈判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谈文件。资格审查时,以供应商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竞谈响应性文件将被否决。

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二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谈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2、谈判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会议室。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mgjn.com)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柳思达 联系电话:0471- 3338351

技术联系人:李 明 联系电话:181471507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

联系人:刘雅晶 联系电话:0471-6517256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

标书费(元)

1

光伏组件支架

(详见技术规范)

合同生效后10天内

1:2:6:1

700

注:1、以上内容以竞谈文件为准。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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