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核电有限公司(JNPC)于1997年12月18日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田湾核电厂规划容量为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能发电机组,统一规划,连续建设。5、6号机组为M310+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2015年12月27日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正式浇灌第一罐混凝土;预计2020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
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新浦区中心约28km(直线距离,以下同),距海州区中心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AF和AC机电仪修车间机械设备材料(研磨机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材料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717WXR255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AF和AC机电仪修车间机械设备材料(研磨机类)
设备数量:研磨机3台、阀门检测台2台,具体数量参见规格书设备清单。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以规格书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5、6号机组交货期:2018年9月25日
交货地点:DDP田湾5、6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招标方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56电仪修研磨机类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报名,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9月23 日9:00~2017年9 月28日17:00。
(4)联系人: 荣丹 电话: 01088023553-806 邮箱: rongdan@cnpe.cc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840信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0月30日上午9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如为代理商需同时具备同类设备和产品的代理业绩和所代理的设备生产商的制造和供货业绩。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B 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的合格资质。
C 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D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E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F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本次设备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
(4).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投标商务文件”附件1。
(5).技术转让
投标人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AF和AC机电仪修车间机械设备材料(研磨机类)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