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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5日14:47获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4: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09:00至2017年09月30日 09: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厦B座6层B6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401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
预算金额¥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海洋
项目联系电话18518162546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010-85979246-84032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厦B座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宁海洋、叶晓光18518162546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GFTC17CC052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海洋

项目联系电话:185181625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10-85979246-84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海洋、叶晓光185181625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厦B座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项目监理采购用途:2017年朝阳区教育单位安防监控设备更新第3包 项目监理简要技术要求/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③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声明,格式自拟);④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⑤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⑦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00至2017年09月3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厦B座6层B6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401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依照《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2002]67号文)第六条之规定,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文件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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