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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侨区侨北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侨区侨北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普侨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揭普侨发改[2016]6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揭普侨发改[2016]7号),招标人为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经济贸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新建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长1438.958米,路面宽度7米,两侧土路肩各1米。同时配套排水,排污和路灯等工程;建设钢筋混凝土桥梁长38.5米,桥宽11米,桥面行车道宽度7米,两侧人行道各2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663296.07元;
建设地点:普侨区后寮村;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揭阳市外施工企业须在2017年9月29日上午11时前到揭阳市普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已在揭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的除外)。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2.标前踏勘:
考虑到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各潜在投标人利益,请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标前踏勘,以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后由建设单位发出踏勘现场证明书。
(1)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及拟派造价人员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岗位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建设地点进行现场踏勘;
3.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以上,含中级)、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拟任本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7)揭阳市外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8)标前踏勘现场证明书;
(9)拟派本项目人员在本单位2017年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17 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2017 年10月12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电子文件)和相关资料共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经济贸易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光海 法定代表人:王力军
联系人:张浩新 联系人:郑泽海
联系电话:0663-2761519 联系电话:0663-768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