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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泊头市
招标公告
1.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按城市主干道标准改造,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沿街园林绿化,全长约5.25公里,项目总投资2892673.25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建设地点:104国道市区段北起裕华路,南至肖圈干渠;
2.5标段划分:无;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工期为2017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项目组成员及被授权人近一年(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9月30日17时30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10月5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泊头市解放东路
联系人:勾秀山
联系电话:0317-5565123
招标代理: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11层1101室
联系人:李宁
电 话:17778823702
邮 箱:282809840@qq.com本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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