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惠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1:2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0:53至2017年10月13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惠兴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2192139 |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猛0595-873130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燕珍0595-22192139 | ||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521]FJJX[GK]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珍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2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
联系方式:郭猛0595-87313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燕珍0595-2219213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 无 | 无 |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
包:2
| 明细 | 描述 |
|---|---|
| 无 | 无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无 无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包:2 明细 描述无 无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0:53至2017年10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惠兴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8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3、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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