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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17】409号1.招标条件本项目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以海政字【2017】445号

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17】409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以海政字【2017】445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采购)人,以下称“招标(采购)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采用公开招标。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海拉尔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授权主体 

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需求: 

项目具体合作范围包括海拉尔区河东共41条街道和绿地的绿化养护管理和美化提升、河西共 52 条街道和绿地的绿化养护管理和美化提升,详细内容为:

★河东养护管理和美化提升:满洲里路、尼尔基路、气象局、阿里河路、扎兰屯路、扎兰屯北路、学府路、建设一路、建设十三道街、秀水路、海拉尔大街、贝尔大街(包括贝尔桥引桥)、根河路、阿荣路、新春路、新民路、中学路、呼伦大街、呼伦桥引桥、牙克石路(含小孤山)、东郊绿化带、744 道口、双拥广场、和平大街(626 小河)、伊敏大街(626 小河)、哈萨尔桥东绿地、胜利大街、检察-院绿地、大庆绿地、诺敏路、贝尔浴园路、胜利南三路、蒙宾馆前、天骄宾馆前、沿山路小学绿地、伊敏桥东西引桥、奋斗路、加格达奇路、建材路、伊敏大街、海北连接线共 41 条街道及绿地;

★河西养护管理和美化提升:西大街、南出口放坡、巴彦托海路、夹信子路、巴尔虎东路、巴尔虎西路、北出口三角地、青年路、靠山一街道、中央街三角地、环卫路、蝴蝶广场、传染病医院、海拉尔桥引桥、青老年宫、哈萨尔大街(包括和平大街)、哈萨尔桥引桥、越桔东路、越桔西路、兴安东路、兴安西路、白桦西路、杜鹃路、西交界街、陵园街、朝阳路、仁德里街、木兰街、陈巴尔虎路、健康街、文化街、龙运新楼前、春苗路、育英路、光明路、松山路、向阳路、向华路、兴华路、草市街、东大街、北大街、西山广场放坡处、立交桥南绿地、立交桥绿地、立交桥下道北绿地、苏联红军烈士陵园、西山广场、额尔古纳路、新火车站、北出口高速景观大道、S40 一级公路,共 52 条街道及绿地。

2.5 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40604244.04元人民币。设定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 5%,社会投资人持股 9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 1000 万元,即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50 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 950 万元,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社会投资人自筹或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限为12年。

2.7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1条款所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2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3 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绿化服务和绿化管理等许可其能够经营类似本项目的内容。【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3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即可】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人经在评审之日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负面记录及受惩黑名单记录)。【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4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申请人须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5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6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即可】

3.7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2000万元以上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建设项目或2000万以上园林绿化建设类项目的相关业绩或每年运营维护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园林绿化项目。【申请人如为联合体,3.8条款所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即可】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及投标。

3.9.1 本具有独立法人(内资性质)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若联合体内有外资,外资出资所占合资公司的股权不得大于或等于50%)

3.9.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9.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明确了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分工及出资比例的联合体协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资格预审当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本项目的投标。

5.3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申请人密切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9 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8.说明

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采购)人提出(潜在申请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采购)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仍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9月25日

 

 


附件1: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20170925发布版.doc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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