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0702G17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调峰热源建设工程(厂房)经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调峰热源建设工程(厂房)施工;
2.2建设地点:宝清县热电厂院内;
2.3建设规模:2920平方米;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7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整个项目周期在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6日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及可查询网址,提供的可查询网址在网上核查不到业绩视为无效)。
3.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本公告发布前最近连续六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正规发票(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材料进行现场进行核实,如提供信息不实,报名将不予授理)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在进行现场确认前,须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网址:www.hljztb.com)点击报名,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6日)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469-4284148)进行投标登记,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www.hljztb.com(现场报名时提供网页报名登记截图)。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最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9)拟派本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岗位证)、身份证、最近连续六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查询日期应该在公告期内);
(11)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2)投标人类似业绩,具体要求详见3.4。
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材料进行现场进行核实,如提供信息不实,报名将不予授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标准,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工程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热电厂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 系 人:高鹏
电 话:0451-82166563转8100
传 真:0451-82122763
邮 箱:hlj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