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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建瓯市环卫智能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建瓯市环卫智能市场化服务项目品目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采购单位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18: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6日17:3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瓯市环卫智能市场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8: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6日 17:30至2017年10月11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np.fjzfcg.gov.cn:8090/notice/noticeinfo/31158/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4013.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00142-816
采购单位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丽芳(0599-3825396)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明珠0591-83300142-816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瓯市环卫智能市场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建瓯市环卫智能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783]HTZB[GK]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00142-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方式:陈丽芳(0599-38253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明珠0591-83300142-8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清扫服务

8年

140139200

140139200

140139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13.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7:30至2017年10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np.fjzfcg.gov.cn:8090/notice/noticeinfo/31158/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列表,设备清单列表中须含有自有产权5辆及以上扫路车或洗扫车(总质量10吨以上)和5辆及以上洒水车(总质量15吨以上),须提供购置发票、产权证明复印件(即《机动车登记证书》。 (2)专业技术能力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履行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主要人员名单列表中须含有不少于3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含智慧环卫运营中心主任),提供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和近六个月在投标人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专项承诺函 若投标人注册地为建瓯市以外的公司,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建瓯市注册成立子公司并承诺在当地缴税,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原件。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其他政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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