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8: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SDTADP2017-0650-01/02/03
2.项目名称: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
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26日
4.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10月26日9时00分
5.变更内容:
5.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否”;
现澄清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钢材、水泥、商品砼、电线电缆的价格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予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钢材、水泥、商品砼、电线电缆价格发生波动时,按照变化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结算按月竣工量,计算期价执行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5.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1 合同价款形式”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机械、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但发生设计变更可作调整。”
现澄清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合同专用条款第11条约定执行价格调整的除外)、机械、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但发生设计变更可作调整。”
5.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6.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 东平县教育局
地址:东平县西山路113号
邮编:271500
联系人:展主任
电话:13468059546
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33号1号楼三单元302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新
电话:0538-6277336
电子邮件:puhuazb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