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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品目采购单位东平县教育局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18:18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品目

采购单位东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8:18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东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1. 项目编号:SDTADP2017-0650-01/02/03

    2.项目名称:东平县龙山中学建设项目初中部教学实验楼、高中部教学实验楼、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

    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26日

    4.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10月26日9时00分

    5.变更内容:

    5.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否”;

    现澄清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钢材、水泥、商品砼、电线电缆的价格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予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钢材、水泥、商品砼、电线电缆价格发生波动时,按照变化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结算按月竣工量,计算期价执行同期《泰安市工程造价信息》,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5.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1 合同价款形式”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机械、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但发生设计变更可作调整。”

    现澄清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合同专用条款第11条约定执行价格调整的除外)、机械、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但发生设计变更可作调整。”

    5.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6.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 东平县教育局

    地址:东平县西山路113号

    邮编:271500

    联系人:展主任

    电话:13468059546

    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33号1号楼三单元302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新

    电话:0538-6277336

    电子邮件:puhuazb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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