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吴县奋斗村、阿象山村、椅山村、英河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孙吴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孙吴县奋斗村、阿象山村、椅山村、英河村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奋斗村、阿象山村、椅山村、英河村;
2.3建设规模:奋斗村55V、阿象山村55V、椅山村55V、英河村55V;
2.4总投资额:198.5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0日开工,2017年12月10日竣工;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班子人员证件: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工长(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安全员生产考核证、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519371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孙吴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联 系 人:张红叶
电 话:0451-51937111
邮 箱:zhaobiaoplu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