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整改公司现有采集系统,执行公司统一采集规划,深入推进集约化运维体制的构建。本期工程对在省分统一采集指令适配平台/4G应急采集平台基础上扩容,对未采数据、采集不全的数据进行补采和解析,并根据OSS2.0规范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1.2招标内容
采购汇聚分流设备、光放大器等硬件设备、相关软件及系统集成。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2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1周内全部软硬件设备到货并完成全部功能的上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CMMI3及以上软件开发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ISCCC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壹级服务资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项(含)以上的移动核心网项目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大签页、金额页、服务内容、开发清单的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终验前和保修期内至少提供硬件工程、软件维护、软件研发、数据保障支持服务各1人,总计4人的长期驻守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
2.投标人须承诺在试运行期,卖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提供支持服务。
3.投标人须承诺保持为本项目配置的维护人员的稳定性,在服务期间,发生人员变更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人须充分完成交接,接替人员的学历、经验不得低于前任。
4.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10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在北京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当地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上下载。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 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U盘(4G以上);
4. 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中国普天大厦1314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递交(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17年8月10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1314室
邮编:100036
联系人:顾滢
电话:010-62683902
电子邮件:guying@potevio.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039510801
汇款备注:2017CUC-BJ-PUTIAN0532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 发布单位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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