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足球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足球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审字(2016)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RNMG-2017-048;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足球馆建设项目施工;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2920㎡;
2.5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10月30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为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建设地点: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院内;
2.8总投资金额:11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而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齐全且有效后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一楼127室)。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6-2017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F、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G、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原件(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9:30分;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日期: 2017年10月24日上午9:30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 .wlcbggzyjy.or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亿利东方学校
联系人:蔚洋
联系电话:8188212
7. 2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金元(市交易中心125室)
联系电话:13500649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