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站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区域路网改造项目新建雨水调蓄池电力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站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区域路网改造项目新建雨水调蓄池电力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集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站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区域路网改造项目新建雨水调蓄池电力工程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4建设规模:新建100KVA箱式变站一座,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竣工图设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相关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整体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行贿受贿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行业专业丙级设计资质;
3.4设总人员必须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类似专业设计工作经验,且从事相关设计工作10年以上,有高度的责任心。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由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以下有效的材料:
(1)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
(3)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
(7)类似工程业绩佐证材料;
(8)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9)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黑龙江集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35号8层)登记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集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35号8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授权E-mail(用户名:jszbxmzy@163.com;密码:123456)下载;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集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建国街31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集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35号8层
邮 编:150000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0451-82322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