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拟建的阳春市S113线漠阳江大桥等4座危桥改造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交通运输局春交复〔2017〕179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漠阳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路线长1.177公里,其中漠阳江大桥长359.12米、宽24.5米,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潭水大桥长183米、石湾桥长112米、那漓桥长118米,均为桥梁维修加固工程。
2.2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期满止。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并在监理人员、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2)省外企业还须提交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
3.3 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3.5 本次招标分1个合同段。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法)
6、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合同总价承包方式
7、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9 月27 日至2017年10 月17日。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0、投标人可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7年10 月18日9时30 分至10 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1 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1.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民营经济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1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2-7730555(招标人)0662-2890193(代理人)0662-3362100(交易中心)
招标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代理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