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122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2:09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08:30至2017年10月11日 17:3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14:30至2017年10月13日 15: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肖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278256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3号楼2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柳颖、0591-873041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榕、0591-87278256 |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122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122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171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3号楼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柳颖、0591-873041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榕、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第122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展会期提供酒店住宿、会议室、车辆、办公用品、宣传材料等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途:广交会后勤保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供应商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8:30至2017年10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4:30至2017年10月1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 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
2、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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