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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7-C3-11433-NNHD)成交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博览会服务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8日11:47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博览会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1:4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3日成交日期2017年09月28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凯、江五一、夏娟
总成交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学荟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娟,联系电话:2296706
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学荟 ,0771-5885139
附件:
附件1附件.rar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的委托,就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7-C3-11433-NNHD)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7-C3-11433-NNHD

项目名称: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邹学荟

联系方式:0771-588513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娟,联系电话:229670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学荟 ,0771-588513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XZC2017-C3-11433-NNHD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3日

成交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总成交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东方会展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与景田路交界西北角鲁班大厦办公楼8WN

3.成交金额: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凯、江五一、夏娟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布展并验收合格。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一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25日就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9060063)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GXZC2017-C3-11433-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发明创造成果展展区设计制作服务采购一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布展并验收合格。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7年9月13日

四、磋商日期:2017年9月25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马凯、江五一、夏娟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东方会展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与景田路交界西北角鲁班大厦办公楼8WN

3.成交金额: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

联系人: 夏娟;联系电话:0771-2296706;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邹学荟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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