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河部分街道节能光源改造后的10年电费差额172.35万元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城管局 | ||
| 行政区域 | 清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1:3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1:01至2017年10月10日 11:01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8-5230900 | ||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城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河县县城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82998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8-5230900 | ||
项目名称:清河部分街道节能光源改造后的10年电费差额172.35万元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5060020024
项目联系人:张博
项目联系电话:0318-5230900
采购人:清河县城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9878
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5230900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路灯生产企业或具备合同能源管理经营范围的节能服务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合同能力;3、投标人不是所投LED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4、LED路灯灯具具有国家级或国家授权认可的光源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如为联合体须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及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