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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南区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项目(重2)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区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项目(重2)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区域江南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8日18:17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区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项目(重2)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区域江南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8: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3:00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预算金额¥5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4826809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华南城2号馆东1门客梯直上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芳 0771-4826809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栋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1-5776253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南区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项目(重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南区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项目(重2)

项目编号:ZXHT1704ZB01B98C(重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4826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华南城2号馆东1门客梯直上4楼

联系方式:方芳 0771-4826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71-577625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栋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档案整理3143户 、档案扫描1045890页、档案管理系统1项、电脑2台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南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单位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单位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凭 “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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