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2018-2019年车辆运输服务外委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巡回、往返核电厂区与福清市区之间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3 服务期限:24个月,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 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统一管理下,遵照有关国家法规、标准和招标人相关管理程序的要求,完成福清核电2018-2019年车辆运输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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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运输服务:负责招标人员工上下班通勤用车、厂区内巡回用车、生产用车、应急值班用车、会议、接待用车及其它临时用车等运输服务。招标人提供自有大客车A 类车辆13 台、租用第三方大客车B 类车辆32 台和租用巡回车5 台共50 台供投标人使用。后续若车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的,投标人应自购车辆供招标人使用,且自购大客车C 类车辆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投标人提供所需驾驶员,并承担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大客车及厂内巡回车的车辆调度、人员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燃料、保险、年检、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福清市区停车场地租赁等事宜均由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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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黄牌车等其他运输服务:为招标人提供驾驶员并承担驾驶员的管理及薪酬发放,招标人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燃料、保险、年检及停车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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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运输服务外委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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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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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从事三年以上运输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A1、A2 驾驶员不少于20 人,B1、B2 驾驶员不少于20 人,C1 驾驶员不少于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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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需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调度员、安全员(可兼职)、内务管理员各一名,拟派驾驶员驾龄三年以上,且需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驾驶员驾驶车辆类型
所需证件代号
年龄要求
1
大型普通客车(20座以上)
A1
35岁至60岁
2
半挂车系列
A2
25岁至60岁
3
中型普通客车(8-20座)
B1及以上
30岁至60岁
4
大型货车
B2及以上
25岁至60岁
5
小型汽车(7座及以下)
C1及以上
22岁至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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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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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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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p.cnnc.com.cn)免费注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10-88828754。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p.cnnc.com.cn)上注册并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发售时间2017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7年10 月 9 日17时00 分。
5.3本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0 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BA楼707室。
6.2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邮寄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BA楼707室,联系人:徐琴和,电话:0591-86530292,邮编:350318。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联 系 人:徐琴和
电 话:0591-86530292
电子邮件:xuqh@fqnp.com
开户名称: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账 号:35001618107059669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