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4: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 ||
| 预算金额 | ¥38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苏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7816286-837 | ||
| 采购单位 | 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 298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工 |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77-17GZTP04C4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裕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 298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经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服务: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保安、保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半 | 人民币3830000元 | / |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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