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
| 采购单位 |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3: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4234101 | ||
| 采购单位 |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飞 0571-288692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喆 010-64234101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公告-3包4包.doc | ||
项目名称:2017年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22-176FE658WWH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喆
项目联系电话:010-6423410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7年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 第三包和第四包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
截标日期: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现变更为:
截标日期: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辐射安全研究所215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三强路1号。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地点】示范站由投标人自行运送至同一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现变更为: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地点】示范站由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自行运送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玉柱 联系方式:18301511770
联系人:张振涛 联系方式:1851820205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三强路1号
3、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31天至35天为示范站调试期,投标人必须在调试期内完成调试工作,招标公告发布后36天开标
现变更为: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时间】2017年10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为示范站调试期,投标人必须在调试期内完成调试工作,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开标。
4、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费用】示范站建设、招标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示范站自行拆回,中标人的示范站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见证下封存,由中标人自行保管至最终验收时作为验收参考。场地费用和调试所产生电费等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承担。
现变更为:
第九章2.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总体要求
- 示范站建设说明
【费用】示范站建设、招标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活动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示范站自行拆回,中标人的示范站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见证下封存,由中标人自行保管至最终验收时作为验收参考。场地费用和调试所产生电费等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承担。
二、第三包和第四包补充内容:
第三包和第四包的投标人在2017年10月17日递交投标文件后,评标期间如需要,请各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做自行建设的示范站进行说明和演示。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飞 0571-288692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喆 010-6423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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