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3: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08:25至2017年10月08日 08:25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www.fjggzyjy.cn)???????????????????????????????????????????????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庆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5335019 |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永顺花园小区办公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8-53350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8-8298629 | ||
受清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23]G[GK]2017038、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23]G[GK]2017038
2、项目名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200000 | 20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1 | 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
| 2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
| 3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除了按规定必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三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29 08:25报名截止时间:2017-10-17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4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24 15:00,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会议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清流县永顺花园小区办公楼
联系人姓名:袁尾廉
联系电话:0598-5335019
采购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项目联系人:徐庆红
联系电话:0598-8298629
网址:www.smzfcg.gov.cn
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