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龙门县审计局 | ||
| 行政区域 | 龙门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9:4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龙门县审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龙门县审计局的委托,对 龙门县审计局莞惠产业转移园第三期场地平整、边坡防护与绿化工程等7个项目预、结算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4-201709-00720498-9-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审计局莞惠产业转移园第三期场地平整、边坡防护与绿化工程等7个项目预、结算审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工程师职称;
5、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2017年度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曾经参与承接过该工程任何一项或多项工程业务(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施工、预结算编制审核、监理等)的中介机构均需主动回避,如发现恶意报名,将纳入中介机构不良信用记录对外予以公示。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须提交共一式叁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1)供应商投标报名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5】)(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2017年度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10)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提示: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如已注册登记可忽略本提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30日 至 2017年10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 | 联系电话:0752-739781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小姐 | 联系电话:0752-778020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
| 联系人:陈顺芝 | 联系电话:0755-83883378 |
| 传真:0755-82904418 | 邮编:518026 |
| (三)采购人:龙门县审计局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2号 |
| 联系人:廖子隆 | 联系电话:0752-7780208 |
| 传真:0752-7780208 | 邮编:516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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