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9: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清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117-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9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组内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2.类型及用途:服务类,物业管理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29日 至 2017年10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3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工 | 联系电话:020-6279164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家洪 | 联系电话:0763-330200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791666 |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松鹤西街和富开发区A1小区11号 |
| 联系人:黄家洪 | 联系电话:0763-3302002 |
| 传真:0763-3392405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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