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复兴路81号院油气输送管线消隐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9:00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09:30至2017年10月12日 16: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3:30至2017年10月16日 13: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5层第一竞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3: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5层第一竞标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志明、李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233939-8067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西里小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10-6824286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志明、李强 010-82233939-80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新文档 2017-09-29 (3)(1).pdf |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复兴路81号院油气输送管线消隐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复兴路81号院油气输送管线消隐
项目编号:GFTC17PP04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明、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8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西里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010-682428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明、李强 010-82233939-80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复兴路81号院油气输送管线消隐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97480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30至2017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6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至2017年10月16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5层第一竞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5层第一竞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报名时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若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职称证、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法人身份证原件、近一个月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明、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806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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