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道路防汛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 行政区域 | 太原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8:5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08:00至2017年10月17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 ||
| 预算金额 | ¥211.15234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3098088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芮城村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永胜 联系电话:138345990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2377118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17-9-16-G招标公告.doc | ||
| 附件2 | 2017-9-16-G招标公告.doc |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道路防汛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道路防汛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9-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芮城村西
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永胜 联系电话:138345990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237711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道路防汛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道路防汛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迁移项目监视大厅装修工程采购已由太原市财政局并财购【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道路防汛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编号:2017-9-6-G
2.3建设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太原市强戒所院内
2.4招标控制价:2,111,523.41元
2.5承包方式:总承包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要求工期:合同签定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2.8招标范围:项目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等项目
2.9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10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合同金额3%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
2.11本项目须实地勘察
现场勘查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芮城村西太原市尖草坪区太原市强戒所院内
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下午15:00
采购人联系人:蒋永胜 联系电话:1383459907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能清晰反映投标货物未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8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现金支付,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太原市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南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才贺涛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招标人名称: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芮城村西 邮编:030023
联系人:蒋永胜 联系电话:1383459907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能清晰反映投标货物未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6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7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8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1523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8:00至2017年10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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