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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9日18:34获取招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8: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1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莹、邢楠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138、52555810
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中春路9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勇义 021-6421605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车莹、邢楠 021-62445138、52555810
附件:
附件1公告.pdf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7-0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莹、邢楠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138、52555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春路9999号

联系方式:徐勇义 021-64216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车莹、邢楠 021-62445138、5255581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步骤

步骤①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前需自行登入(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并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步骤②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可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2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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