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部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数据汇集系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5:59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6: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08:30至2017年10月1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姗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688248 |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东长安街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娟娟、刘姗姗、陈俊 010-62688223、62688248、626882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公-安部资源服务平台-数据汇集系统项目.docx |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数据汇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数据汇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412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娟娟、刘姗姗、陈俊 010-62688223、62688248、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法律、行政法规、采购文件关于合格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1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6: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30至2017年10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保密责任书(须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详见附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