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酒泉市大、小苏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研编制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13:44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占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9787040 | ||
| 采购单位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塞县民主路2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093733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1-8407993 | ||
| 附件: | |||
| 附件1 | 苏干湖可研文件.pdf.pdf | ||
甘肃省酒泉市大、小苏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研编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经阿克塞县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办批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阿克塞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甘肃省酒泉市大、小苏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研编制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故此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AKSZFCG2017-082号
二、采购内容:对“甘肃省酒泉市大、小苏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研编制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价:¥75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酒泉市大、小苏干湖位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境南面,距县城55公里,1982年被批准为省级候鸟自然保护区。近年,飞临苏干湖的候鸟数量不断增加,苏干湖可以称得上是"甘肃的鸟岛"。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持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生态和环境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工程乙级资质,城市规划丙级资质;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乙级资质;甘肃环保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尽力单位备案证书和应急方案编制单位;甘肃环保协会颁发的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乙级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甘肃环境科技大厦10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
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或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八、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 “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陆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酒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受理。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阿克塞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邓是君联系电话:17709373321
地址:阿克塞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占涛联系电话:18139787040/0937-2889305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415室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金额:¥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截止日期:于2017年10月18日16:00分前到账,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