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东盟粮油食品交易中心与相邻地块边坡支护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食品屯里猪场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13: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飘飘、庞海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63138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食品屯里猪场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佛子岭路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庚邦、简利兴0771-5784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魏飘飘、庞海秀0771-2863138 | ||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粮油食品交易中心与相邻地块边坡支护工程
项目编号:GXJTZ[2017]33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飘飘、庞海秀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313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粮油食品交易中心与相邻地块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e27a863015ec6bad43b5cd1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二)因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资格变更,现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延长为:“2017年9月28日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3日23时59分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中:“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修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2017年5月-7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现修改为:“(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2017年7月-9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现修改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在交易中心封存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现修改为:“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在交易中心封存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现修改为:“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5月至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现修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技术标评审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7年5月至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现修改为:“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7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7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现修改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5.3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现修改为:“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现修改为:“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5月-7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现修改为:“7、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7月-9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7年5月- 7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现修改为:“(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7年7月- 9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广西东盟粮油食品交易中心与相邻地块边坡支护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二)因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资格变更,现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延长为:“2017年9月28日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3日23时59分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中:“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修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2017年5月-7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现修改为:“(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2017年7月-9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现修改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在交易中心封存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现修改为:“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在交易中心封存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现修改为:“项目经理 (15.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5月至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现修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技术标评审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7年5月至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现修改为:“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7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7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现修改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5.3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现修改为:“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现修改为:“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5月-7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现修改为:“7、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7月-9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7年5月- 7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现修改为:“(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7年7月- 9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食品屯里猪场
招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食品屯里猪场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庚邦、简利兴0771-57841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飘飘、庞海秀0771-28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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