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供电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项目名称:新乡供电段京广高铁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询价物资清单:
| 包件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无线高压核相仪 | 台 | 1 | |
| 蓄电池活化仪 | 台 | 1 | |
| 2 | 双模式电缆刺扎器 | 台 | 1 | |
| 便携式避雷器检测仪 | 台 | 2 | |
| 3 | 升降工作灯 | 个 | 16 | |
| 免维护检修灯 | 个 | 4 | |
1.交货地点:新乡。2.交货时间:接通知后10日送达。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新乡供电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4.供应商要求:(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2)询价物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且信誉良好,不在路局、总公司通报期。(3)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4)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5)原装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及相关报关证明。三、报价要求1.请于2017年10月2日17:00前,
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
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代理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询价产品授权委托书。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
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必须对《询价物资清单》中某个包件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
“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工 电话、传真:0373-2125183技术咨询:高铁技术科喻工 0373-2123603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6号(新乡供电段材料科)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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