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加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21:50 |
| 报名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18:05至2017年10月06日 18:05 | ||
| 报名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18:05 |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50579296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宁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505792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916316 | ||
受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4]FJSHYZB[XJ]2017018、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加工)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924]FJSHYZB[XJ]2017018
2、项目名称: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加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300000 | 6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按照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第二十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a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 a4财务状况报告(以此条为准)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或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 投标人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
| 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 |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30 18:05报名截止时间2017-10-11 18:0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10-1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7-10-18 09:00,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寿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寿宁法院
联系人姓名:黄杰
联系电话:1865057929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3-291631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7-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