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园监控建设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20: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 采购单位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培峰/0591-886191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炜/0591-83393310、83393312 | ||
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707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第4点“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4: 64路NVR硬盘录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更正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1: 200万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将原更正公告第三点“更正事项、内容”第十三项“现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条“项目概况”中增加以下条款:
1.2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64路NVR硬盘录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更正如下:
1.2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200万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更正,除以上更正内容外,若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规定但未更正列明的情形,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更新后再按照规定执行。
(四)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 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培峰/0591-886191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炜/0591-83393310、83393312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