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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监控建设第二次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20:41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17年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 20:41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17年0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培峰/0591-8861913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炜/0591-83393310、83393312

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707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校园监控建设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第4点“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4: 64路NVR硬盘录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更正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1: 200万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将原更正公告第三点“更正事项、内容”第十三项“现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条“项目概况”中增加以下条款:

1.2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64路NVR硬盘录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更正如下:

1.2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200万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更正,除以上更正内容外,若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规定但未更正列明的情形,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更新后再按照规定执行。

(四)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 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培峰/0591-886191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炜/0591-83393310、83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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