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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QY288-“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19:3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30日19:37至2017年10月13日17:30招标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30日 19:37至2017年10月1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5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223088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

项目编号:GW2017-QY2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节”品牌推广营销项目,服务期限3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9:37至2017年10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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