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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2017年省本级救灾物资采购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省本级救灾物资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福建省民政厅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2日07:50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02日联系人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省本级救灾物资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2日 07:50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6559
采购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鼓东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荣 1596014167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叶 0591-83576559

项目名称:2017年省本级救灾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LSGC[GK]201700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655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7年省本级救灾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709/t20170928_892123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1、本项目评审活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1.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1.3、原招标文件中“价格扣除的规则”增加一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1.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顺延至2017-10-1309:0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鼓东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荣 159601416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叶 0591-8357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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