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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三考试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科目三考试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3日17:11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5日更正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科目三考试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3日 17:11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5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67581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征 8795788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大自然创意园5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1-87867581

项目名称:科目三考试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ZFZB[GK]20170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675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科目三考试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193号)”的要求,本次采购程序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4.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4.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扣除的规则”补充如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征 879578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大自然创意园5号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1-8786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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