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山东省齐都公-安局行政区域山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5日16:0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05日08:30至2017年10月13日17:00获取磋商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行政区域山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5日 16:0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05日 08:30至2017年10月13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C座716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30至2017年10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E座8楼多媒体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E座8楼多媒体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霞
项目联系电话0533-3127887
采购单位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胜利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533-5982159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C座7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秀霞,联系方式:0533-3127887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齐都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HAZB2017-0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霞

项目联系电话:0533-31278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胜利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533-5982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秀霞,联系方式:0533-3127887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C座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用装备采购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注: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48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05日 08:30至2017年10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C座716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30至2017年10月1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E座8楼多媒体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大学生创业园E座8楼多媒体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霞

项目联系电话:0533-312788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或微型企业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文件规定。

节能、环保产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执行。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