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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2017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购买服务项目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水利厅2017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购买服务项目品目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单位福建省水利厅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6日21:32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更正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水利厅2017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水利厅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6日 21:32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福建省水利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小萌 0591-8752779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591-87600110

项目名称:福建省水利厅2017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1707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水利厅2017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购买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cz.fjzfcg.gov.cn/notice/noticeinfo/85650/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的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增加:“《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5.2评标标准b.价格扣除的规则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方法中增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委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均由0591-87527797更改为:0591-87527976。

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193号文的规定,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更正: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4条更正如下: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8.7条中第(3)点更正如下: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三)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9条“投标保证金”第(4)点“退还”中第①、第②小点更正如下: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 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②采购代 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四)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1条“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更正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按照本章第9.10条规定提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0.3、10.4、10.5条更正如下:

10.3开标由采购代 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0.4未进行开标的,其投标文件将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10.5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宣布投标人名 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当及时处理。

(5)若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以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报价及开标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中标公告”更正如下:

(1)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采购代 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3)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公告同时作为招标人通知除中标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七)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3条“中标通知书”更正如下: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 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4.3条“澄清有关问题”中第(1)、第(2)、第(3)点更正如下: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九)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4.4条“比较与评价”中第(2)点“关于相同品 牌产品”更正如下:

①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

③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款第①条规定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按照本章第4.10条规定处理。家数达到3家或以上的,评标继续。

(十)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4.6条“编写评标报告”中第(2)点“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更正如下: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 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十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5.2条“评标标准”中第(1)点、第(2)点更正如下: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更正,除以上更正内容外,若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规定但未更正列明的情形,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更新后再按照规定执行。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以原招标公告为准。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以原招标公告为准。

3、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10-23 09:00

4、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7-10-23 09: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小萌 0591-875277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591-876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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