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1、2号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17-10-BJGY-001)
如果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或使用中遇到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张连新18633069601。
华能长兴电厂1、2号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受招标人的委托,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对其采购货物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华能长兴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已关停现有的两台老机组(125MW+135MW),并利用浙江省内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发电容量,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工程已于2014年12月实现双投。2016年在对2号出口第一个主蒸汽弯头与直管焊缝MS-12 和MS-6打磨检查时,发现母材上存在裂纹缺陷,在对1号主蒸汽管相同位置检查时也存在裂纹,后经打磨圆滑过渡处理后缺陷消除。由于两台相同部位出现同样裂纹缺陷,虽已进行打磨处理,但目前焊缝强度已达P92钢管要求最低值,同时由于该焊口与基建水压试验堵头焊缝距离100mm左右,在正常运行中,有可能还会出现相同的裂纹,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现准备对该部位弯头进行更换,同时更换弯头两侧各1000mm直管段,以消除原焊缝存在的隐患。
1.2招标范围:
8根主蒸汽管(ID279.4×80,L=1000mm),4个90°热压弯头(ID279.4×80 R=381, a=50),材质均为ASTM A335P92,每个热压弯头与其中一个直管道在工厂内焊接完成后供货。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为管件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国内制造厂家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的流动资金能够承担的实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在最近几年(从201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5业绩要求:
1)管件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7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管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2)配管业绩: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6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四大管道工厂化配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3)管道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4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蒸汽P92管道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招标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发布媒体和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说明
4.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4.2.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须首先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系统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招标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4.2.2原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管控系统用户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直接使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4.2.3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如果投标人在注册过程遇到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电话:4000765116)。
4.2.4、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后,系统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的一定马上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文军
联系电话:010-58103599,18910274493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1000元人民币。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费+招标编号”。
5.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至2017年10月13日下午2:00-4:00(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确认,确认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3.1报名后,投标人应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3.2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3.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 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和投标保证函。
2.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并由组织公开唱标。
3.投标人须现场参加投标会和开标会,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同时,须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上同步进行操作,提交电子版文件。如果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评标以投标人现场提交的纸质文件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426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联 系 人:牛跃
电话:010-63228469
传真:010-63213600
电子邮箱:y_niu@chng.com.cn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标段: |
| |
公司名称: |
| 公司法人: |
| |
公司性质: |
| 注册资本: |
| |
公司注册地址: |
| |||
公司股权结构: |
| |||
授权代表: |
| 固定电话: |
| |
手机: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邮编: |
| |
联系地址: |
| |||
标书款金额: | 1000元人民币 | |||
附件内容: | 请投标人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表格的附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扫描件,应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5.业绩表(见业绩格式)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 |||
资格声明: | 我公司所提供的资格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
授权代表签字 (盖公章): |
| |||
日期: |
| |||
填表说明:
1.本表格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申请表,请投标人按照表格所列项目逐一填写,不能遗漏。
2.请将本表格的WORD文件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包括附件内容)打包后发送邮件至y_niu@chng.com.cn。
3.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费+招标编号”。
附件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扫描件,应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5.业绩表(见业绩格式)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业绩格式(见下表):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附表1:业绩格式(管件业绩)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我公司(单位名称:)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情况均为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的情况,投标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买方 | 机组容量 | 数量 (台) | 供货范围 (请注明:主汽、热段、冷段、给水) | 供货数量 (个) | 合同签订日期 | 是否为整台套 | 买方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加手机) | 是否附证明文件 | 备注 | |||||
一 | 华能系统内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华能系统外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总业绩()台 | ||||||||||||||||
注:(1)所填信息均需后附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请保证“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完整、准确。经核实,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的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7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管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5)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WORD/PDF格式制作的合同扫描件。 (6)若有特别需说明的事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 ||||||||||||||||
申请人授权代表确认: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表2:业绩格式(管道业绩)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我公司(单位名称:)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情况均为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的情况,投标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买方 | 机组容量 | 数量 (台) | 供货范围 (请注明:主汽、热段、冷段、给水) | 供货数量 (米) | 合同签订日期 | P92管道制造厂名称 | 买方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加手机) | 是否附证明文件 | 备注 | |||||
一 | 华能系统内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华能系统外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总业绩()台 | ||||||||||||||||
注:(1)所填信息均需后附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请保证“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完整、准确。经核实,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的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4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蒸汽P92管道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5)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WORD/PDF格式制作的合同扫描件。 (6)若有特别需说明的事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 ||||||||||||||||
申请人授权代表确认: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表3:业绩格式(配管业绩)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我公司(单位名称:)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情况均为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的情况,投标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买方 | 机组容量 | 数量 (台) | 供货范围 (请注明:主汽、热段、冷段、给水) | 供货数量 | 合同签订日期 | 配管厂家名称 | 买方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加手机) | 是否附证明文件 | 备注 | |||||
一 | 华能系统内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华能系统外 |
|
|
|
|
|
|
|
|
|
| |||||
(一) | 已投产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二) |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小计()台 | ||||||||||||||||
总业绩()台 | ||||||||||||||||
注:(1)所填信息均需后附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请保证“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完整、准确。经核实,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的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6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四大管道工厂化配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5)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WORD/PDF格式制作的合同扫描件。 (6)若有特别需说明的事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 ||||||||||||||||
申请人授权代表确认: | ||||||||||||||||
日期: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