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慈溪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慈溪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5: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倪季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慈溪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630290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9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01216247 | ||
| 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补充通知 | |
| 公告次数:2 | |
| 发布日期:2017-10-09 | |
| 一、采购编号:CXFSCG2017239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 三、公告首发日期:2017年9月25日 四、更正内容: 对《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联合体申请人的特定条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以《关于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补充通知》形式发给你们,具体修改如下: 原联合体申请人特定条件第2条: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现变更为: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不少于30%;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2903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联系人:倪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18258298348、15868825683
采购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