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 | ||
| 行政区域 | 朝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5:0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3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雄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1-2918930(转军需股)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4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雄雅 0421-2918930(转军需股)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超 0421-29206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 公告.doc | ||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17-0607-A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雄雅
项目联系电话:0421-2918930(转军需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47号
联系方式:刘雄雅 0421-2918930(转军需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超 0421-2920608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委托,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净水器采购项目(XM-2017-0607-A003)
2、招标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
3、项目概况:净水器16套。
质量技术要求:进水方式:U/F或R/O;功能:冷、热;产水量≥1.2升、分(72升),内置水箱≥20升;供水量≥20升、分。功率≥125W,电源220V。
4、信息发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
5、金来源: 自筹
6、交 货 期:供应商单确定后的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具体日期以签订采购合同为主)
二、投标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 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朝阳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①、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防伪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③、外地投标人在朝阳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9:00----16:0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9时0分
地 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市支队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47号
联 系 人:刘雄雅
电 话:0421-2918930(转军需股)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421-2920608
2017年10月9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2)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朝阳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①、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防伪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③、外地投标人在朝阳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9:00----16:0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