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图书采购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青秀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3:35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6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杨、时锦雯、王秋林 | ||
| 总成交金额 | ¥58.4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026629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秋林0771-58268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琴0771-2026629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LED显示屏采购成交公告.doc | ||
| 附件2 |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LED显示屏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打印稿).pdf |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7H43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7H437
项目名称:图书采购
项目联系人:陈琴
联系方式:0771-20266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秋林0771-582688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琴0771-202662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XCG2017H47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6日
成交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 1 | 广西普一电子科教有限公司 | 南宁市广园路4号天成府7号楼1单元3层302号房 | 58.40000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杨、时锦雯、王秋林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委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LED显示屏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 一、项目编号:QXCG2017H471 | ||||||
| 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 |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6日 | ||||||
| 定标日期:2017年10月09日 |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普一电子科教有限公司 | ||||||
| 地址:南宁市广园路4号天成府7号楼1单元3层302号房 | ||||||
|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成交单位竞标文件。 | ||||||
| 评审专家名单:杨杨、时锦雯、王秋林 |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 四、采购单位地址: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振文 0771-5826383 | ||||||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0266290771-5300530 |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陈琴 0771-2026629 |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质疑电话:0771-2026629 | ||||||
| 投诉电话:0771-5826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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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成交单位竞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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