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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品目采购单位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行政区域澄迈县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0日13:2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澄迈县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3:2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
预算金额¥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68651571
采购单位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07515848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76号吉欣苑C1C2座2-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5685551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QJX-2017-306-1)的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报价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谈判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需求及技术要求

1、名称: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2万元整(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3、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4、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6、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或药品生产厂商需提供药品GMP证书;

8、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 10 9 日至 2017 10 11 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三个工作日);

2、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7 10 12 10:0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招标结果请查询: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898-68651571

传真:0898-68645770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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