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3:22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1日 17:00 | ||
| 预算金额 | ¥2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8651571 |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75158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76号吉欣苑C1C2座2-02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685551 | ||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QJX-2017-306-1)的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报价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谈判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需求及技术要求
1、名称: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2万元整(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3、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4、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需提供);
6、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或药品生产厂商需提供药品GMP证书;
8、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三个工作日);
2、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2 日 10:0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招标结果请查询: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898-68651571
传真:0898-68645770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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