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7年办公大楼闸机和车辆识别系统新建项目采购,采购编号:QCZB-FJLT-201701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可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按项目采购
为了更好地管理福建联通办公大楼进出人员及地库进出车辆,拟采购大楼人行、货物通道闸机及地库智能车牌识别停车场管理系统。
闸机系统包括一楼大厅客梯及货梯通道闸机系统,客梯侧为3个人行通道、1个货物通道,货梯侧为2个人行通道、1个货物通道。车辆识别管理系统包括一套入口设备和一套出口设备及配套管理系统。
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设备到采购人项目实施地点的运保费、卸货费、搬运费以及交货服务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含设备配套材料安装费、安装督导服务费,含产品设备终验后2年内原厂免费保修、软硬件维保、升级、产品培训等售后服务),投资预算36.1万元(不含税)。
1.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实施地点:福州
1.4实施时间: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0个日历日安装完成
1.5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不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6.1万元;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报价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范围内容。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报价。
2.4报价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的物对应的(货物),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拟提供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至少提供1份已交付业主使用的大楼闸机工程业绩合同和1份大楼车库车辆识别系统业绩合同,以报价人供货合同全文清晰复印件+用户验收凭证+案例现场拍照图为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合同可提供报价人或被代理制造商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但报价人提供的合同应同时附有合同中产品为被代理制造商产品的证明文件)。
2.6报价人在福建省内具有维修服务机构和售后维护团队,具有完成本项目设备供应及售后服务的能力,确保7*24小时有专人服务。未设立的承诺中选后10日内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2.7报价人承诺保修期不得低于2年,提供承诺书。
2.8报价人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所有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10报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报价、以非法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国家招标报价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报价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7)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报价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报价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报价人,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采购业务部。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价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采购业务部购买报价文件。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4.5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纸质)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价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报价文件中还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锦兴/徐宏敏】电话:【13110791118/18906919897】
电子邮件:【13110791118@qq.com、18906919897@189.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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